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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出台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8-05

为适应形势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统计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着力培育“三有三适”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常州市统计局党组于85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未来3-5年干部队伍培养的知识性目标、梯次性目标和实践性目标,以及五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努力方向。

意见明确到2015年,干部队伍建设的知识性目标为全局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职工全部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40岁以上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职工90%以上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中层正职绝大多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0岁以下干部职工90%以上取得计算机二级证书;梯次性目标为全局中层正职中40岁以下干部比重不低于40%,其中35岁以下干部占有一定比例,中层副职形成35岁左右年轻干部为主体的基本结构,主要业务处室的正副职配备形成合理的年龄梯度;实践性目标为全局科级后备干部中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含挂职锻炼)的比重超过50%

意见从优化职能,整合资源,提升效率;加强学习,注重培训,拓展视野;深入基层,实践锻炼,增长才干;健全机制,科学储备,合理使用;注重考核,加强管理,优化导向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该局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四大小组学习制度、样本监测企业联系制度、系统内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制度、新进人员到基层实践锻炼制度、科级领导后备干部库和跟踪考察制度、干部谈话制度、工作日志和工作业绩定期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过3-5年努力,使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统计干部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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