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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局迅速发文部署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07-10  来源: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343号)、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苏统〔201365号)和三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近日,常州市统计局召开办公扩大会议,重点对“三查”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会后,迅速制定了《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三查是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真实数据支撑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拓展四大工程成果的迫切要求,是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各地要深刻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行为规范,把深入开展企业联网直报三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

通知要求,各辖市(区)统计局要组织对辖区内联网直报的全部单位进行自查,要突出把检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否真实、主要指标增速超过20%的企业作为重点,要保留检查痕迹。必须严格按照三查工作的范围内容要求,在717之前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于721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汇总表上报市统计局。市局将于71819日组织检查组,对各辖市(区)部分单位进行核查。

通知强调,各辖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三查工作,一定要把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扎实做好三查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三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要着力加强整改,对业务指导不到位、管理缺位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基层单位统计基础不扎实、不规范的,要及时指导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对已经关停、搬迁或空壳单位,决不允许再报新的数据;对达不到联网直报标准的企业,要按审批程序申报退出;对不符合统计法要求和统计制度规定的有关文件,要清理废除;对违反统计法的,要坚决查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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