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领导对“三经普”工作提出新要求 |
发布日期:2013-06-27 |
日前,在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对于高质量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提出新要求,要求坚持科学普查,坚持创新普查,坚持依法普查。 坚持科学普查。一要摸清普查单位。要按照“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要求,结合企业“一套表”名录库建设,搞实、搞准、搞全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统尽统。二要明确普查重点。要针对以往统计工作的难点、盲点和薄弱环节,坚持“分类抓、抓重点”,努力查清查实服务业、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等发展状况。三要强化质量控制。要严格按照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单位界定、数据审核、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坚持创新普查。一要创新制度方法。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级统计机构要根据各行业特点,切实强化制度方法研究,科学界定服务行业单位,努力实现统计全覆盖,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要加强政策引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生产性企业“主辅分离”、建立健全扶持总部经济的配套政策、出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有关政策,确保在普查登记时点前组织实施好相关政策。三要搞好普查试点。对易漏统、难统计的一些行业,要加强针对性研究,要在普查试点中予以重点关注,有的要敢于创新,努力形成常州的工作特色和“亮点”。 坚持依法普查。一要做到依法合规。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出有据、依法合规。二要强化督查。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普查领导机构要强化督查,走进基层、深入研究,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盲目化,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三要注重保密。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普查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漏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发布经济普查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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