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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增长加快 二孩比重提升
发布日期:2017-08-18  来源: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为了分析新的生育政策对出生人口和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影响,国家统计局在2016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中增加了育龄妇女生育相关情况的调查。我市在6个辖市(区)、51个乡镇(街道)、101个村居委会,抽取了101个调查小区开展了调查工作,共调查9037户,调查登记人口27780人。最新汇总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我市育龄妇女生育高峰集中在25-34岁年龄段;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超四成。

一、2016年本市户籍人口出生概况

1、户籍人口出生率回升。2016年常州市户籍总人口374.9万人,自然增长1.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9‰。与2010年相比,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了4.6个千分点。户籍出生人口为3.7万人,与2010年相比有明显增长,增加了0.9万人。死亡人口2.3万人,死亡率6.1‰,比2010年下降1.7个千分点。

受80、90年代高峰出生的人口陆续步入婚育阶段、2013年“单独二孩”和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影响,2014年以来常州市户籍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2016年户籍人口出生率为9.9‰,比2010年提高2.1个千分点,成为2010年以来的第二高数值。

 

图1:2010-2016年常州市户籍人口变化情况

2、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超过四成。调查显示,2016年间我市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达到了42.8%,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22.4%)提高20.4个百分点,“二孩”政策效应明显。出生的二孩中,孩子父母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的比重最高,达到了37.7%,单独家庭占33.8%,双独家庭仅占28.6%。由于“全面二孩”政策主要针对目标是非独家庭,因此,在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非独家庭的二孩生育意愿得到了释放。

 

图2:出生人口中二孩的家庭类型

3、生育高峰有所推迟,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年龄30岁~34岁的占比最高。2010年常州市育龄妇女的生育高峰出现在20~24岁年龄组,为36.5%,而2016年生育孩子的育龄妇女中20~24岁育龄妇女的比重仅占11.7%,比2010年降低24.8个百分点;同时,25~29岁和30~34岁年龄段的育龄妇女的比重均比2010年有明显提高,表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育观念的调整,育龄妇女的生育高峰有所延迟。

此外,育龄妇女在生育孩次上也存在着年龄差别。2010年生育第一孩的育龄妇女主要集中在20~24岁,占比为44.5%,其次是25~29岁年龄段,占比为39.2%。而2016年生育第一孩的育龄妇女超过五成集中在25~29岁,比2010年提高了18.9个百分点。同时,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年龄段分布也有所延迟,在25~29岁和30~34岁这两个年龄段的比重相对较高,2016年比重分别为37.7%和39.0%,比2010年提高了8.9个和8.6个百分点。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可知,2016年生育一孩的育龄妇女的平均年龄是28岁,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的平均年龄是31岁,生育一孩和二孩之间平均间隔3年左右。

表1:不同年龄段育龄妇女生育比重表   单位:%

年龄段

2010年

2016年

第一孩

第二孩

第一孩

第二孩

15~19岁

3.5

0.9

0.0

0.0

20~24岁

44.5

14.0

19.0

1.3

25~29岁

39.2

28.8

58.0

37.7

30~34岁

8.7

30.4

17.0

39.0

35~39岁

2.1

19.9

1.0

18.2

40~44岁

1.1

4.9

3.0

2.6

45~49岁

0.9

1.1

2.0

1.3

二、二孩生育意愿分析

1、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中,有再生育愿望的仅占5.2%。二孩生育行为受到社会、经济、家庭、观念和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生育行为的选择是社会和家庭因素的综合体现。调查显示,我市育龄妇女中,家庭中仅有一个孩子的妇女有继续生育的愿望占比为5.2%,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比重为52.9%,没想好要不要再生育的比重为41.9%。其中,只有一个女孩的家庭中,妇女有再生育愿望的达11.9%;而家庭中只有一个男孩的妇女,选择再生育的比例只有6.1%。两者相比,只有一个女孩的家庭打算再生育比例高出只有一个男孩家庭5.8个百分点。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对性别的偏好,导致第一个孩子性别为女性的育龄妇女更有意愿生二孩。有再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中,82.0%的人打算近三年内完成二孩生育。其中,准备一年内再生育的比重为24.2%,两年内生育二孩的比重为29.4%,三年内生育二孩的比重为28.4%。

 

图3  有再生育意愿育龄妇女计划生二孩时间

2、孩子教育、生活开支是二孩家庭最关注的问题。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孩子的教育成为越来越多家庭关注的重要问题。此次抽样调查中,在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关注问题上,“孩子教育”占比为49.3%,获得最高关注。一些妈妈甚至为了两个孩子的教育,放弃工作,希望能够把孩子培养成才。其次是“生活开支”,所占比重为43.5%,两个孩子的养育成本和家庭的日常开支成为二孩家庭关注的重点。这两个因素的关注度合计高达92.8%。


 

图4:二孩家庭关注问题占比

3、认为一个孩子太孤单是想生二孩的首要原因。几千年来,多子多福,儿孙满堂,一直是我国传统社会不懈追求的理想家庭。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一个孩子太孤单是71.9%的家庭想生二孩的首要原因;其次是对儿女双全的期盼和长辈的希望,比重均为10.8%。80、90年代出生并进入生育高峰年龄的父母大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认为,与有兄弟姐妹的传统家庭模式相比,独生子女更孤独,孩子有个伴有利于身心健康。

 

图5:想生二孩的原因占比

4、经济压力大、年龄高是不想生二孩的重要因素。当前社会竞争激烈,找到满意工作的难度较大,使得劳动力的流动性增加,直接或间接增加了生育成本和养育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育龄妇女生二孩的意愿。此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不想生二孩的原因中,“经济压力大”占比为46.2%,一个孩子高额的养育、教育成本使得很多家庭望而却步。其次是“年龄过大,生育风险高或不能生育”,比重为34.9%,从调查结果来看,随着夫妻双方尤其是妻子年龄的增大,想生二孩的比例逐渐下降。“无时间”和“没人带”共占13.7%。调查发现,父母愿意帮忙带孩子的家庭,生育意愿明显强一些;而父母不愿意帮忙或者没条件带的,育龄夫妇再生育的态度表现出更多的犹豫。

 

图6:不想生二孩的原因占比

三、提升常州市生育水平提升的几点建议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起始年。受到经济压力、年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常州市户籍人口出生率虽然有所增长,但育龄妇女再生育的意愿并不强烈,如果不能促进生育率的提升,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必将对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最主要的是要保障生育“二孩”的家庭生得起、养得起、养得好孩子。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育龄妇女再生育质量。为加快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必须做好适度宣传引导工作。一方面,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工具宣传再生育政策和办理程序,为“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年龄组的育龄妇女再生育行为进行优生优育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动员低年龄组育龄妇女推迟生育,鼓励高龄组育龄妇女尽早安排二孩生育时间,从根本上提高二孩生育质量。

2、制定各种鼓励性配套政策,解决二孩家庭后顾之忧。“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关键是配套措施要跟上。一方面,按照优生优育的要求,建议合理延长二孩产假,满足陪伴和看护孩子的要求。同时,在就业权益方面,通过加大对企业招工、女职工怀孕、男职工休产假等环节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保障育龄妇女在就业等方面享受的平等权利。另一方面,针对调查中育龄妇女反映的经济压力大,养育成本高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在托儿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上政策倾斜并加大投入,以此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几年内可能出现的婴儿潮,以及由此带来的入托、入园难题。同时,将婴幼儿托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试点由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办公共的婴幼儿托管服务,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婴幼儿托管行业,建立行业标准,加强引导和监管,为二孩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3、加快社会保障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会造成优质公共品的竞争相对加剧,在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的同时,必须加大对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的投入,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一是加强基础教育等资源的公共服务供给,并注重优质教育的合理配置;二是加大医疗机构产科床位供给,增加产前检测、孕产期保健等医疗设备配备量,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专门开设高龄孕妇生育咨询部门、产前关爱机构等,为高龄孕妇做好医疗服务,以应对新一轮的生育高潮。

撰稿人:屠 冰

核稿人:陈邦辉

签发人: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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